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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币的恩赐:用脚投票的权利
2017-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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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脚投票”一词来源于股市,最早由美国经济学家查尔斯·蒂伯特(Charles Tiebout)提出,是指在人口流动不受限制、存在大量辖区政府、辖区间无利益外溢、信息完备等假设条件下,由于各辖区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税负组合不尽相同,所以各地居民可以根据各地方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税负的组合情况,来自由选择那些最能满足自己偏好的地方定居。也就是说,居民可以“用脚”(指迁入或迁出某地)来给当地政府投票。

用脚投票这个词虽然出现很晚,但是其思想在中西方历史上已经有诸多深刻的应用案例。例如在中国的历史经典《孙子兵法》中的“三十六计,走为上策”,民间白话中的“惹不起,还躲不起?”。这一谋略在我党的长征时期发挥到了极致,敌强我弱,与其为刀俎下鱼肉,未若收拾细软,另起炉灶,暂避其锋芒,留的青山火种,实为上策。再如,公元前494年,罗马平民撤出罗马城直奔东郊的圣山,准备建立自己的城市,“永别了,罗马!。”由于平民大量出走,造成罗马城内生产停顿、兵源匮乏,贵族一时慌了手脚,派出代表追到圣山找平民谈判,最后谈出了保民官制度。

今日,用脚投票的的情况依旧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农民种田赔钱,于是弃田而去,是用脚投票;民工做工收入菲薄,待遇低下,不干走人,也是用脚投票;足球俱乐部面对恶劣的竞赛环境,罢踢且联合“抗上”,又是用脚投票;受到严重伤害的股市投资者们没有信心斩仓离场,还是用脚投票。从某个角度讲,用脚投票的权利是一项宝贵而且关键的人身基本权利,它甚至比用手投票的权利还要宝贵,因为毕竟用手投票是一件奢侈品,在很多时候只属于少数生来就比大多数人更自由平等的阶级群体。既然用手投票本来就不属于大多数低等阶级人群所拥有的东西,那么对很多人来讲也就谈不上有什么珍贵的意义。但是,用脚投票这个就不一样了,它事关每个人生存,比如西藏的农奴制、宋代的佃农制、明代的教坊司、英国的“羊吃人“、今日朝鲜的边境封锁等等,无一不是对其辖民的用脚投票权进行剥夺。说的白话一点,就是辖主赐予的痛苦,辖民不仅不可以举手反对,而且双脚也要被铁链锁住,跪着谢主隆恩。

现在,我们都已经进入了现代政治文明时代,有诸多善良人性的制度来保障辖民的用脚投票权,比如,自由迁徙权、私人财产保护制度等等。我们再也不必被画地为牢,可以充分的去追求自己认为的自由美好之事。我们自以为获得了重生,脚镣已经打开,挥舞的双手跃跃欲试。

然而,可悲的是,我们依旧是法币这锅温水里的青蛙

法币,一个多么神圣而不可侵犯的符号。从诞生的一刻起,每个人就被法币所包围充斥。想想吧,除了不可计价之道德、情感,还有什么没有被法币浸染。它对我们的影响如此之深刻,以致于我们很少记起法币的兴起也不过是两百多年来的事情。在人类文明的大部分时光里,我们都是拿着自发演化而形成一般等价物来充当货币,譬如说贝壳、铜、金、银等等。那时候的人们并没有法币这一概念,因为金币、银币并不是由某个特定地缘主体发行的。在没有法定货币的时代,一种货币是否被接纳取决余交易双方能否达成共识,计量的标准也由双方自行确认。譬如说如汉代的五铢钱,一直到唐代初期还在流通使用;银在作为货币使用时,经常会被接收者咬一下,以此判断银的成色。法定不法定,货币都会在。

法定信用货币的发家史

当代信用货币的最先起源来自于西方金银匠发行的货币收据。这些金匠为金银货币拥有者保管货币,承诺到期还本付息,并以其财产为信用担保出具货币收据。由于携带大量金币非常不便,大家就开始用金币的收据进行交易,然后再从金匠那里兑换相应的金币。时间久了,人们觉得没必要总是到金匠那里存取金币。金匠们渐渐发现大家都倾向于利用货币收据来作为支付手段,每天只有很少的人来用收据兑换金币,只要以一定量的金银为基础,就可以发行数量大得多的收据。于是他们就开始悄悄地增发一些收据来放贷给需要钱的人并收取利息,当借债的人连本带息地还清借据上的欠款,金匠银行家们收回借据再悄悄地销毁,好象一切都没发生过,但利息却以远远大于实际货币的应得数量稳稳地装进了他们钱袋。一个金匠收据流通范围越广,接受程度越高,利润就越大。这样,规模大的金匠就发展成为后来的银行,而货币收据则发展为后来的银行券。

在最开始的时候,银行的信用扩张是有内在约束的。由于银行券是以银行自身的财产为担保而发行的,一旦信用扩张过度(也就是银行券的印刷速度超过了自身的金银储备),任何意外都可能导致储户挤兑而造成其破产。这个时候,金银本身可以被自由铸造,自由融化,自由输入,自由输出,纸币只是金银流通的一种便利化工具,也就是金本位时代。

这种有限的信用扩张远远满足不了中心化组织对货币的需求,于是,国家政权开始出面组织各家银行联合发行不完全兑换的银行券,也就是金块本位制。在这种制度下,国家不允许私人铸造和流通金币,只允许由国家授权机构发行的代表一定重量黄金的银行券(纸币),银行券(纸币)可按一定条件向银行兑换金块。如英国1925年规定在1700英镑以上,法国1928年规定在215000法郎以上,方可兑换为黄金。

二次世界大战后,新的世界秩序得以确立,相应的货币制度重新安排——布雷顿森林体系随之成立。这时候,我们进入了金汇兑本位制时代,美元作为黄金和各个国家主权货币之间的纽带,美元和黄金之间保持固定的比价。布雷顿森林体系彻底切断了公众将纸币在国内自由兑换成黄金的关系,黄金已经成为了一种单纯的最后的支付手段。

到70年代初,美国停止向各国开放的美元兑换黄金的窗口,美元的发行跟黄金脱钩,美国可以任意发行美元,实行浮动汇率制。从理论上来说,牙买加体系规定所有国家都可以任意发行货币。黄金正式与主权货币完全脱钩。从此,信用货币发行国可以享受“铸币税”在内的多种好处,但却不承担稳定国际储备货币及其所致风险的责任。我们今天的法定信用货币正式登上历史舞台。

法定信用货币的发行机制,导致有的人一出生就沦为货币的奴隶,而有的人生来就为天之骄子。财富的分配不再单纯由谁更努力、谁更有天分决定,而是取决于谁离货币发行的源头更近。

在原始部落的时代,人类的货币是五花八门的,虽然他们智力低下,但是他们在货币的材质选择上确比我们今天明智而且公平的多。贝壳作为货币只会在内陆的部落流行,因为如果部落在海边,就会因为贝壳太容易获取,而导致很多人就宁愿去捡贝壳而放弃劳作。我们今天的法定信用货币就如同海边的部落的贝壳币,甚至这也不太形象,毕竟数字增加一个零,要比俯身苦哈哈的捡贝壳还要轻松的多。但是我们今天的新货币制度并没有因为信用货币的无成本发行而迅速崩溃,因为捡贝壳的权利(或者说输入一个零的权利)并不是人人有权限可以拿到的,我们有一个权利代理人(比如央行)替我们判断我们这个部落未来的贝壳需求,然后帮助我们去把贝壳并投放到部落之中。

但是法币的投放并不像直升机漫天撒钱(虽然这是我认为最简单公平有效的刺激经济方式),每个人都有均等的机会获得新的法币,而是借助各种五花八门并且不断创新的中介投放渠道。大致分为一下两类:

1、主动投放型渠道:央行的各类逆回购、政策性银行的定向货币工具、金融机构(银行、资管、保险、信托等等)的货币再创造、地方政府隐形信用扩张等等

2、被动投放型渠道:国有不良资产管理公司、金融机构的债转股工具等等

通常情况下,一个货币的的增发的链条会拉的很长很长(也就是M0到M2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会有各个链条的权利寄生者去吸取新发行的货币(金融人士所谓的通道业务),之后又有很大一部分流向房地产的价格泡沫中,一小部分流向实体经济,这一小部分的大部分又流向大而不能倒的社会维稳公司(比如钢铁、煤炭、电解铝),剩下的一小部分的一小部分流向对货币有真实需求的产业。

在这个过程中哪些人是最大的受益者?货币发行链条的寄生者,因为他们总是可以通过靠近货币发行的源头,来吸取劳动者的财富;拥有加杠杆资产的群体,因为他们不管怎么加杠杆,造成多大的窟窿,总会有央行通过发行新的货币来买单,央行为杠杆买单的过程,其实就是杠杆资产转化为真实财富的过程;拥有大而不能倒产业的资本家,因为维稳的需求所在,他们只需凭借庞大的规模,就可以获得源源不断的货币注入,而无论其创造的是否是过剩产能。

这个过程中哪些人是最大的受害者?生来谨慎、无权无势、创造力平平的、辛勤劳作的普罗大众。不懂得加杠杆、只知辛苦劳作的他们只能在资产价格的飞涨中,沦为法币体制下的卖身奴(这么讲毫不为过,看看目前的房地产价格可知,普罗大众与古代的佃农并无二致)。

时代已变,残酷未变。在过去要掠夺另一个人的财富,吃相是很难看的。或者去打劫或者抄其家,总之,得实实在在把一个人紧紧攥着的金银抢过去。现在则文明到让人钦佩,只需要轻轻颁布堂而皇之的货币政策,就可以把人的财富拿走。

比特币并非完美

说到比特币的缺点,我可以列出一堆,天然的紧缩对经济并不友好,算力的中心化垄断、价格波动大、用于非法交易、使用麻烦不够友好等等。

但是,虽然有这么多缺点,比特币终究还是在疯涨的路上披荆斩棘。

我想,其中至少一个很大的原因,它给了人们对现行中心化信用货币制度用脚投票的权利。当人们发现他们辛勤劳作一生不如加杠杆买一套房的时候、当人们发现自己五万美金外汇还要管制而巨头们在海外一挥手就是几百亿美金买买买的时候、当人们发现辛苦创业数十年不如资本权贵套利赚钱的时候、当人们发现劳动创造财富在这套货币体系众走不通的时候,大部分会选择继续忍受或者努力往上爬行(比如卷入加杠杆的买房群体),但是终有那么一小部分,会尝试着迈开用脚投票的第一步。而比特币只是帮助这些人逃离法币这个禁闭岛的第一艘自由风帆。


来源: 区块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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